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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愛情短文》1. 愛,從來就是一件千回百轉的事。
不曾被離棄,不曾受傷害,怎懂得愛人?
愛,原來是一種經曆,但願人長久。

2. 如果沒法忘記他,就不要忘記好了。
真正的忘記,是不需要努力的。

3. 世上最淒絕的距離是兩個人本來距離很遠,互不相識,
忽然有一天,他們相識,相愛,距離變得很近。
然後有一天,不再相愛了,
本來很近的兩個人,變得很遠,甚至比以前更遠。

4. 當時間過去,我們忘記了我們曾經義無反顧地愛過一個人,
忘記了他的溫柔,忘記了他為我做的一切。
我對他再沒有感覺,我不再愛他了。
為甚麼會這樣?原來我們的愛情敗給了歲月。
首先是愛情使妳忘記時間,然後是時間使妳忘記愛情。

5. 喜歡一個人,是不會有痛苦的。
愛一個人,也許有綿長的痛苦,
但他給我的快樂,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。

6. 愛一個人很難,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。

7. 只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,可以承受我的眼淚,
在我快樂時,可以讓我咬一口的肩膀。

8. 曾經相遇,總勝過從未碰頭。

9.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,時間自然會使妳忘記。
如果時間不可以讓妳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,
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?意義?

10. 同一個人,是沒法給妳相同的痛苦的。
當他重複地傷害妳,那個傷口已經習慣了,感覺已經麻木了,
無論在給他傷害多少次,也遠遠不如第一次受的傷那麼痛了。

11. 當愛情來臨,當然也是快樂的。
但是,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,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、傷痛和離別。
從此,人生不再純粹。

12. 如果我不愛妳,我就不會思念妳,我就不會妒忌妳身邊的異性,
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志,我更不會痛苦。
如果我能夠不愛妳,那該多好。

13. 追求和渴望,才有快樂,也有沮喪和失望。
經過了沮喪和失望,我們才學會珍惜。
妳曾經不被人所愛,妳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妳的人。

14. 相逢,不是恨晚,便是恨早。

15. 愛情不是避難所,想進去避難的話,是會被趕出來的。

16. 孤單不是與生俱來,而是由妳愛上個人的那一刻開始。

碎語:

1. 愛是很單一的事,也是很複雜的事,
只有離棄只有傷害的存在,才能把愛凸現出來,
沒有經曆的人是不懂什麼叫滄海桑田的。

2. 根本就沒有忘記這一說法,最多只能叫淡忘,
忘記是不可能的,只能找代替品,療傷才是正道。

3. 一見鍾情是有的,同床共枕也是長事,
做到海內存知己,天涯若比鄰才是最高境界。

4. 愛情使妳忘記時間,時間使妳忘記愛情,
其實真正的愛情是不怕時間的,
就象真金不怕火煉,怕就怕妳不是真金。

5. 怕痛就不要愛,就跟怕死不要當英雄一樣。

6. 愛一個人很難,放棄一個人很容易。

7. 肩膀好找,多功能的肩膀就比較難找了,那要定做。

8. 如果只是相遇,還不如不遇。

9. 為什麼要忘記,那是妳的經曆,
歲月給了妳最寶貴的東西,妳不可以丟掉的。

10. 傷口上撒鹽是比用刀劃一個口子疼許多的哦!

11. 當愛情來了,妳要勇敢接受,因為愛情不是常來的,
畢竟丘比特只有一個,被愛神之箭射到,感覺是痛並快樂的。

12. 愛就愛了,不愛就不愛,哪有那麼多借口。

13. 追求和渴望使人類進步,至于使人快樂到不一定,
知足者常樂還是有點道理的。

14. 相逢恨晚只是個場面面話,該遇到才能遇到,
錯誤的時間地點人物都是不行的,天注定。

15. 愛情是個療養院,能夠療傷,但不能防止空襲。

16. 孤單是與生俱來的,只是以前妳沒有感覺到,
當妳遇到那個人後,她讓妳感覺到了。氣質領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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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仲儀捂拯搗非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